关于做好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
论坛、沙龙等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
各处室、系部:
为进一步坚持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,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和规范对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沙龙等(以下简称报告会、研讨会等)的申报备案工作,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,牢牢把握“两个巩固”根本任务,根据中央、省市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
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备案范围
我院各处室、系部及各类协会、学会等举办或联合举办的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沙龙等,以及在网上举办的类似活动。
二、申报备案程序
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申报备案:
1、主办单位确定报告会主题和报告会内容,填写申报备案表。
2、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(或主管部门负责人)审查。
3、填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。
4、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三、申报备案时间
举办小型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沙龙等(200 人以下)原则上应提前 2 个工作日申报。大型报告会和研讨会、论坛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将申报备案表报院党委宣传部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严格实行“一会一报”制度。按照“谁主办、谁审查、谁负责”原则,各单位组织报告会、研讨会等,必须报送各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(或主管部门负责人)审查,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并报院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举行。未经备案的,任何个人、单位、团体、社团不得擅自举办。凡未经备案而举办的,或者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,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(二)明确责任。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应对本单位举行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沙龙情况进行把关。禁止举办具有下列倾向的各类报告会、研讨会:
1.违背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,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地位,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政治观点错误的;
2.危害国家统一、安全和利益,泄露国家秘密的;
3.违背民族、宗教政策,破坏民族团结的;
4.宣扬淫秽、迷信或暴力,危害社会公德,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;
5.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;
6.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的;
7.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(三)强化监管。对已进行备案的报告会,各主办单位要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高度,切实负起政治责任,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报告会并做好过程监督。在过程中,如发现报告会内容有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,主办单位应及时制止,消除不良社会影响,并及时向院党委宣传部报告。
附件:老b茸茸茸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沙龙等备案表
信阳涉外学院党委 宣传部
20 20 年 8 月 31 日
老b茸茸茸
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、沙龙等备案表
举办单位: